《中国中药杂志》
我国出台15项措施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
本刊讯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出台15项具体措施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
《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基本药物采购的相关责任主体;合理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加强基本药物市场价格调查;明确基本药物供货主体;区别情况分类采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充分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签订基本药物购销合同;严格基本药物采购付款制度;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完善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和供应的信息系统;规范基本药物质量标准和包装规格;建立基本药物采购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基本药物指导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基层医务人员合理用药。
商务部接管药品流通行业提高行业集中度是重头戏
本刊讯 2009年8月,国务院做出了由商务部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决定,并于2010年6月由中编办发文明确商务部正式接管药品流通行业。
在商务部接盘之后,医药流通行业终于摆脱多年管理缺位的窘境,正式拥有了自己的行业代言人。商务部接手流通之后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研究拟定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
2011年是 “十二五”开局之年,商务部已经会同相关部委、行业协会和业内专家制定药品流通行业 “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和相关标准,以此来解决流通行业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难题。
商务部整治中国药品流通行业的思路中,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提高行业集中度是重头戏。中国药品批发企业数量过多,行业集中度仍然较低。中国药品批发企业数量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销售额超过5 000万元的企业只有491家,约占全国药品批发企业总数的3.7%;超过1.2万家各类小型商业公司瓜分不足15%的市场份额。
对上述情况,商务部将出台措施来引导药品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过百亿的区域性大型医药企业,形成2~3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全国性大型医药商业集团。鼓励和支持全国性和区域性的优势药品流通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方式,利用产业基金、融资担保、信用保险、上市融资和利用外资等经济手段,拓展流通网络覆盖面,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国际化经营。
发改委发出第26次药品降价通知
本刊讯 2010年11月30日,发改委发出第26次药品降价的通知。通知要求,降低48个通用名,174个品规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平均降幅19%。取消13个通用名,16个品规药品单独定价权。
据悉,此次医药价格调整是发改委自1997年以来进行的第26次降价。不同的是外资原研药占据了近62%的比例。平均19%的降价幅度也创下了外资医药降价的最严政策。
目前我国所有三甲医院全年药品销售额中,70%以上为外资药品。此次发改委降价的174个品规药品中,涉及了40家外企的107个品规药品,占比近62%。
发改委的第26次医药降价,从品种上来看,针对的都是化学制剂的单独定价产品,以原研药为主。除上述言及占比62%的外资企业,降价范围还涉及8家A股上市的医药公司,平均降价幅度为11.89%。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进一步加强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本刊讯 为加强中药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切实保证产品质量,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就进一步加强中药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强调,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必须高度关注当前中药生产经营环节出现的新情况,高度警惕中药生产质量及安全隐患,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组织开展中药生产质量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中药生产质量安全风险。要加强对辖区内中药生产企业药材和饮片购入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生产企业药材、饮片购入渠道及相关资质证明、供应商审计、按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对购进药材和饮片的质量检验、质量档案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对中药生产过程执行GMP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生产过程中的掺杂使假。现场检查应特别关注企业按照《中国药典》(2010年版)和符合制剂产品注册要求的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的投料情况、中药材前处理或提取情况、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批生产记录、浸膏收率、物料平衡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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